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结业生和用人单元在正式确立劳感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划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告竣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元确认结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结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结业生就业治理、体例就业方案以及结业生治理就业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一、就业协议书发放工具和领取方式
协议书一式四份,发放工具为我校应届结业研究生。
领取协议书应以学院为单元来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领取,若学生代领请携带研办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二、就业协议书签订时应注意的问题
就业协议书封面左上角的编号即就业数据中的协议书编号,一人一号,发放时须严格按编号与结业生对应,制止泛起多拿、拿错的情况(协议书编号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就业治理栏)。
结业生和用人单元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详细阅读协议书内容,和用人单元告竣一致意见后再签署小我私家意见;
2.除协议划定的各项条款外如有其它约定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填写在双方约定其他事宜栏内(尤其注意违约金相关事宜);
3.了解清楚用人单元是否有用人自主权,如没有则要求用人单元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以免无法转档落户;
4.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一般没有档案治理权,如需将档案、户口关系迁到当地,必须提醒用人单元带好完整的四份协议书到当地人才中心治理审批及盖章手续;
5.协议一旦签订不得更改,如不履行协议,即负执法责任。若违约,需治理违约手续,请各人签约前关于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违约责任(尤其是违约金)等具体事宜一定与用人单元协商妥当。
重点提醒:结业生需与用人单元认真确认结业派遣信息,并务必将报到证开具(派往)单元名称准确完整填写,如报到证开具(派往)单元名称有错字、漏字、缩写或填写错误,结业生将无法顺利治理报到入职转档及落户手续。
三、就业协议书(已签订盖章)的生存
一份结业生本人保留,一份用人单元保留,一份交至学院研办老师处,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
四、遗失补领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若遗失,结业生需登报声明(县级及以上报纸),声明内需注明结业生本人协议书编号。登报后携报纸原件至学院研办,研办老师核实协议书遗失情况属实后在声明旁签字并加盖公章。结业生携签字盖章后的报纸来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补领新的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
五、更换就业协议书
1.结业生携带原完整的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前往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换取新的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元出具书面解约函并加盖公章。结业生携解约函、旧协议书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换取新的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
备注:请结业生下载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更换就业协议书申请表》,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质料到研究生院104治理更换就业协议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