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年终关账的通知
各二级单元:
为保证2021年度会计决算事情的顺利进行,经报学校批准,财政处将于年底关账进行年终账务处置惩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财政处于2021年12月20日关账(对外收单截止当日17:30),届时将停止相关报账的受理。财政处将于2022年1月10日开账。
2.请将2021年度发生的种种用度于截止日期前报销(跨年度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是2021年12月发生的,可顺延至2022年第一个季度报销。
3.各单元要实时清理各项往来账,小我私家借款原则上不结转下年度,要求在12月28日前(含28日)冲账报销。无故不定时冲账的借款,从次年起财政处将按有关划定处置惩罚。
4.各单元在财政处领用的种种票据(含未用或未用完的票据)请于12月25日前交回,相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政治理。
5.凡借用票据但款项未收回的单元和小我私家,请实时督促对方在12月25日以前将款项汇到学校相关财政账户。
6.凡来款已到账的单元,请在2021年12月25日前治理入账开票手续,确保税金不跨年核算。
7.各单元卖力人或财政“一支笔”及报账员对本单元全年的经费报账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核对,若发现有错、漏、串户等情况,请于12月25日以前到财政处相关科室调整。
8.年终绩效人为发放、基建维修款项结算、来款入账、已借款冲账等特殊或紧急事项,可延迟到12月28日。
湖南师范大学财政处
2021年11月23日